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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说,当妈的怎么心这么大,把孩子一个人丢在家里?”
“听说这女的为了去打麻将才把孩子丢下不管的,真是不负责任!要我说,这孩子就是当妈的害死的。”
究竟孩子的死应该归咎于谁?孩子的妈妈需要因此承担法律责任吗?让我们一起来看看!
一、李女士为了打麻将,把孩子留在了家里
2016年4月21日,重庆的李女士如同往常一样,在家里带孩子。
李女士的孩子名叫元元,年仅6岁,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,而且还不认生。每次李女士带他到楼下散步,元元都跟邻居有说有笑的。
作为全职主妇的李女士平时就是买买菜,按时接送孩子上下学。虽然生活很枯燥,但李女士也有自己的小爱好,那就是得闲的时候叫上几个好姐妹一起搓麻将。
4月21日这一天呢,李女士刚把元元送回家,就收到了好姐妹邀请打麻将的消息。“元元还小,留他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啊!而且元元明天还得上学呢!”
李女士本想以这一理由拒绝,可是又想,“就出去玩一下子,应该也不耽误事。孩子在家的话,把门锁管好不就好了!”
更何况,元元很懂事,压根就不会乱跑,应该不会有事的!这么一来,李女士就在儿子睡着后出了家门。
到了麻将桌上的李女士,瞬间情绪被点燃,毕竟自己好不容易有时间娱乐娱乐,不得开心点!这一玩,时间就哗啦啦地过去了。而沉迷其中的李女士早已把关在家里的儿子元元忘到了九霄云外了。
那么,独自被留在家中的元元到底会不会出事呢?
二、元元为了上学爬阳台,不慎掉落!
凌晨三点,元元因为身体难受醒了过来。他第一时间就跑去主卧找妈妈。打开门后,发现妈妈不在床上。于是,元元又跑到了厕所,但还是没见妈妈的踪影。
之后,他找遍了整个家,依然没发现妈妈。孤身一人的元元在黑暗中痛哭了起来,“妈妈,妈妈,我要妈妈!”
因为害怕妈妈出事,元元走到门口,想开门出去找妈妈,可奈何大门被反锁了,元元只能在家里待着了。
哭了很久的元元,因为口干停了下来。本来就难受的身体,加上这一场大哭,元元开始有点缺氧,头昏脑胀了。
聪明懂事的元元没有坐以待毙,他学着妈妈之前照顾自己的样子,在厕所打湿了毛巾,敷在自己头上,然后安静地上床睡觉了。
他心想,“睡一觉起来,妈妈应该就回来了。”不一会儿,疲惫的元元沉沉地睡了过去。
第二天,元元醒来,还是没见妈妈回来。但想到自己今天还要上学,元元想着,怎么样也得出去。于是,元元便自己穿好衣服,洗漱好准备去上学了。那么,大门锁着,元元该怎么出去呢?
看了看床头的闹钟,元元知道自己快迟到了。“要不爬窗吧!不然可就来不及了。”
原来啊,元元知道阳台那有一个过道可以下楼,只要通过那里就可以去学校了。可是,这对还只有6岁的孩子来说未免也太过危险了。然而,年幼的元元可没想那么多。
于是,元元搬来椅子,三两下进了阳台。因为阳台的过道狭窄,元元只能小心翼翼地挪动着。而且,元元身上还背着重重的书包,这么一来,平衡就更难以维持了。
结果,元元脚底打滑,从20多米高的阳台上掉了下去,整个身体重重的摔在了一辆摩托车上。
那时,正巧经过的刘大妈听到了砰的一声,还以为是谁家阳台掉了东西,没成想,是个孩子。吓得刘大妈赶紧上前瞧了瞧,看到元元血流一地,刘大妈赶紧叫人,还帮忙叫了救护车。
而此时元元妈妈回来了,看着楼下围着一群人,还以为是在办什么促销活动呢?挤进人群一看,是自家儿子。李女士赶忙抱起元元,元元看见妈妈,睁开了眼笑了笑,吐出了一大口鲜血,鼻息渐渐消失。
过了一会,救护车赶到了现场,可因为元元伤得实在太重,不治身亡了。自知有罪的李女士像失了智一样的呼唤着儿子,可是,可爱的元元再也不会回答她了。
三、事件后续
事后,李女士整天以泪洗面,活在深深的懊悔和内疚当中。
此外,听说,李女士出门那天,有邻居听到了元元的哭声,只是深夜孩子吵闹的事情过于常见,听到的邻居也没当一回事。
没成想,第二天,元元这孩子就爬阳台了。要是他们知道,没准能救这孩子一命。
可是,元元的死已然无法挽留。不少疼爱元元的邻居开始谴责起李女士的不是,“元元妈妈是为了打麻将才把元元丢家里的。我看啊,元元会死都是因为有这个自私的妈!”
那时,只要李女士一出门,就会被邻居追着骂。渐渐地,李女士连家门都不敢出了,最后,搬离了这个小区。
虽然李女士有错,但经过调查,李女士家的阳台没有装安全护栏,因此元元才会从阳台上掉下去。
但不管阳台安全性是否不足,人们都倾向于将错怪罪在李女士一人身上。那么,因李女士疏忽而导致的这场悲剧,李女士需要负法律责任吗?
四、法律分析
本案中,李女士因为打麻将把年仅6岁的元元留在了家里,最终导致元元坠楼而亡。有人说,李女士这么做已经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。
如果是这样的话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,过失致人死亡的,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。情节轻微的,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。
但按照法律规定,李女士并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。那么,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如何认定的呢?
过失致人死亡罪有两种,一种是疏忽大意致人死亡,另一种是因过于自信而致人死亡。
不管是哪一种,它们都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的死亡,但由于自己的大意或者自信而不作为,这就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。
在本案中,李女士想到了把大门反锁防止孩子乱跑,但她却没想到孩子会爬阳台出去。可见,李女士并不能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什么后果,因此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。
所以说,这只是一次意外事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六条规定,意外事件,因无法预见而对他人造成损害的,不属于犯罪。所以说,李女士并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。
五、结语
在很多时候,我们常常会因为一点小事酿成大错,这告诉我们,在看护孩子时,一定要小心谨慎,确保其安全。
看到这里的观众朋友们,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呢?看完这篇文章后,对于李女士出门打麻将,把孩子丢家里的行为,你是否有想要分享给评论区的大家的呢?欢迎大家一起讨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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